黔南社保转移指南
2016-01-06 09:00【我要纠错】

  黔南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,黔南社保转移仅包括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,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,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。

办理条件

1、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和无任何欠费记录

省内转移由于全省养老保险已实行省级统筹,只转关系不转基金。

2、跨省转移保险关系应符合下列条件:

(1)男性不满50周岁、女性不满40周岁的;

(2)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;

(3)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,调入省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。

(4)达到退休年龄,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本人户籍所在地,在参保地累计缴费不满10年,要转回户籍所在地;有两地分段缴费的,应转回满10年缴费年限的所在地;两地分段缴费年限都满10年的,可自行选择一地办理退休。

注:省内转移由于全省养老保险已实行省级统筹,只转关系不转基金。

办理材料

省内转移

1、参保凭证(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)

2、接收函(社保转入地)

3、联系函(社保转入地)

4、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

省外转移

1、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(社保转出地开具)

2、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(社保转出地开具)

3、《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》(社保转入地开具)

4、《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》(社保转出地开具)

5、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

办理流程

省内转移

1、社保转出黔南

转入地开具《接收函》-交至转出地(黔南市参保的人社局)-转出地再开具《介绍信》-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。

2、社保转入黔南

(1)携带转入地(黔南市参保的人社局)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(医疗保险)接收函(养老保险)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

(2)将转出地社保局开据的参保凭证及信息变更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

跨省转移

1、社保转出贵州

(1)养老保险转移:经办人员持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“社会保险转移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。

(2)医疗保险转移:经办人员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“社会保险转移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。

(3)失业保险转移:工作人员对初审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《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》;经办人员持《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》返回件、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《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》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“社会保险转移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。

2、外省社保转入

本人或者单位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,并在黔南市社保局开具《养老保险凭证》和填写《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》,交至转入地社保局即可。

办理地点

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地址:文峰路附近

电话:0854-8222515

黔南各区县社保局一览表

办理时限及费用

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(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)

办理费用:免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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